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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(1 / 2)

这晚在灯下,毓华和常欢大眼瞪小眼熬鹰似地熬了两个时辰。

毓华发现常欢是真记不住。

“姊姊,这些外国字母像八爪鱼一样,从左眼爬进去,又从右眼爬出来,脑子里就成了一片汪洋,啥都装不了。”

毓华一算日子,洗礼仪式没几天了,再说老徐连常欢的西洋裙都订好了,这会儿打退堂鼓,老徐八成不会答应。

“姊姊放心,我今晚无论如何会想办法吃掉这些八爪鱼,不给你丢脸。不过说到吃的嘛……”

常欢的肚子突然叫了,她露出一丝馋色,表示想吃番茄炒蛋。

毓华想到前两天常欢在床上痛得起不了身的样子,不由得又后悔自己今晚过于折磨她,脸上露出一丝愧疚:“今天就到这里吧,我这就吩咐人给你做。”

“嗯,谢谢姊姊。我再看会儿书。”常欢在桌前正襟危坐。

这丫头,也不知道是不是装的,自从复学以来越来越用功,据仆佣说晚上小姐房内的熄灯时间一晚比一晚迟。

毓华倍感欣慰的同时不禁又为她的健康担忧,这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晚上不好好睡怕是长不高。

原来当娘竟是这番心情。

毓华叹了口气,在锅内翻炒着西红柿。

秋娟和一干仆佣已经睡了。

她竟不知道今晚自己在常欢房内呆了这么久,难怪这孩子嚷着要吃夜宵。

也不好意思再把秋娟等人叫起来。话说自打来了西北,秋娟就隐隐有了管家婆的姿态,不再像从前老徐宅和常德宿舍时那般只围着自己打转。

每日屋里屋外的忙活,从清洁,起居,饮食到园艺等似乎每一样都要亲手操持,亲口过问。

有时自己想栽个花啥的,反倒让秋娟一把接过去,“小姐快歇着,这种粗重体力活还是我来合适。”

毓华知秋娟是好意,看她也乐在其中,心中虽有些微不快,但也不和她争辩。

这会儿想着她劳累了一日,如果半夜硬是把她叫起来,虽然秋娟事必躬亲,但少不了要听她噜苏两句。

秋娟虽然服侍常欢勤勉,但不知为何总对这孩子有细微的嗔怪之意,私下还曾跟自己说,常欢是匹小野马,难驯得很。

“小姐捡了她,当心哪天反被她咬了手。”

当真如此吗?毓华一面吵着菜,一面思绪漫无目的地游走。

“好香!”有人突然在她身后大声赞美,反把她吓了一大跳。

毓华转过头去,常欢不知何时已在厨房里了。

“你下来做什么?”

“来看看你呀。姊姊,没吓着你吧?”常欢笑吟吟地说,趁毓华没注意,蓦地伸爪往锅里一捞,捞出了一大块沾着番茄瓤的炒蛋,立刻塞到嘴里。

毓华气得扬起锅勺,作势要揍她:“死野猫,不洗手就敢下爪!”

“人家饿了嘛。”常欢灵巧地躲开,缩到了厨房桌子后面,一屁股坐下,双手托腮瞧着毓华,眼睛放出委屈巴拉的神色,而嘴巴却只顾大口嚼咽着。

“嗯,好好吃,真香。姊姊好手艺。”

常欢含糊不清地说着,眼中冒着纯属一个吃货的炽火。

毓华消了气,边炒边说:“真好吃?”

“在这种原则问题上,我绝不会撒谎。”常欢眨巴着眼。

“哦,看来上学在你眼里不算原则问题。我猜你日后还要继续使诈逃课,是不是?”

“姊姊——”常欢拖长了尾音,“不要老转移话题嘛。现在不是在聊你做菜的手艺,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?是了姊姊,你不明明是书香大小姐,十指不沾阳春水的,怎么这么会做菜呀?”

毓华听到这里,心里不觉浮起一个苦笑。

常欢尚未察觉,边嚼边道:“不会是为了老徐学了这手艺吧?呵,他可真有口福!他最喜欢你做的什么菜啊,我也要吃!”

毓华淡淡一笑:“以前做过,后来就不做了。”

常欢一顿,抬头看了眼毓华,见她神情萧索,便没有再深入这个话题。

毓华又炒了一会儿菜,闷着声道:“差不多了,去那边坐着吧。”

常欢走到她身旁,从旁捧起大碗:“一起吃吧姊姊。”

“我不饿。”毓华盛好了菜,两人来到桌边坐下,“你吃吧。”

常欢点头开吃,不过许是感应到毓华心绪不佳,也不说话了。

毓华坐在常欢身侧,看她吃饭津津有味,一忽儿功夫,额上便沁出了细汗。

自然而然伸手替常欢抹去。

正埋头吃蛋的常欢抬起半张脸,冲她咧嘴一笑,眼神明亮:“姊姊,好吃。”

毓华不禁若有所感。

当日她初下厨时,双手捧着一道菜宛如捧着自己的心那样呈递给他,就想听那个人赞一声,咦,今天的菜味道有点不同。

对方却毫无反应。

当年没等到的话今儿却在一个孩子嘴里毫不费劲地得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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