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不想留下任何遗憾。”
所以唱了一场让自己高兴的戏,就算给了自己交代,圆满的口号喊得越响,越是在掩盖最大的不圆满。
识迷觉得大喜的日子,还是不能让他太悲观,便道:“谁说没有下一次?我这人最通情达理,也酷爱成全。只要太师有需求,退位让贤或者暴毙,我都可以。”
她说得太轻松太儿戏,让他产生了被嘲弄的感觉,“女郎是料定我离不开你,才会如此轻慢?”
识迷忙摆手,“不是,我不过是表个态,不会耽误你。毕竟这场婚事,多少参杂了些强买强卖。”
其实她还算真诚,说的也都是大实话,但在陆悯听来,却别有用意。
薄酒也上头,他坐在桌旁,一手搭着桌沿轻笑,“女郎如此深明大义,那偃师的苦心岂不白费了?千方百计把你送到我身边,难道只为了与我办一场昏礼?”
他又不傻,对他们一直心怀戒备。现在借酒盖脸,又开始拿话试探她了。
识迷也擅长虚与委蛇,“偃师于我如师如父,他就是愁我嫁不出去,才把我硬塞给你的。加上你正要我襄助,娶我也不亏,我嫁过了,夙愿已了,剩下就看你的意思了。”
他直直看着她,“若我明日就休了你呢?”
识迷吓一跳,“你不要命啦,明日就休我?我虽然脾气好,但你也别觉得我没脾气。就算再难相处,彼此将就一年半载还是有必要的,你最好三思。”
他听了她的话,从愠怒到不悦,从不悦到嗤笑,最后忽地释然,“新婚之夜剑拔弩张,实在坏兴致。既然已经成婚,女郎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吗?”
识迷说知道啊,“要我为你宽衣解带,伺候你就寝吗?”
他没有说话,喝过酒的双眼,在大红烛的掩映下,盖住了往日的犀利。
识迷心道真有种,和她较起劲来了。他对偃师和偃人的厌恶,她心里一清二楚,洞房花烛夜最重要的那件事,变成了奇特的交战方式,接下来就看谁能忍住恶心,坚持得更久。
动动十指,她说:“来吧,我与太师更衣。”
他慢慢站起身,摊开了双手,“娘子,今日起你该唤我夫君了。”
夫君就夫君,改变一下称呼,对识迷来说毫无压力。她一把拽住了垂在他腰侧的玉带头,扬着笑脸道:“你喜欢听我叫,那我一天唤你八百遍夫君。”
她解开了他的腰带,他没有拒绝,只是问她:“偃师要你与我做真夫妻,还是只想借助太师夫人的头衔,达成什么目的?”
她乌发如云,他低下头,能闻见她盘发间浓郁的香气。识迷则惊讶于他的揣测,“助你脱困,顺便还给你送了位夫人,如此大恩大德,你居然怀疑偃师的用意。陆太师,你实在很有过河拆桥的嫌疑啊。”
他似笑非笑看她,“也就是说,要做真夫妻?”
“做啊。”识迷道,“你不用担心我,我有多年道行,什么风浪没见过。倒是你,根基浮动,最好量力而行。万一哪里磕伤了,弄断了,又得麻烦偃师替你修补……届时该多汗颜啊!”
他脸上的神情,果然在听完她的话后变得斑斓,“你说什么?磕伤了?弄断了?看来女郎又在刻意羞辱我。”
识迷笑得尴尬,“你看你这暴脾气,我没有这个意思,你怎么还曲解上了。我们是实实在在的自己人,我才这样叮嘱你,要是换了旁人,哪里管你的死活。”
反正就是捅伤了男子的自尊心,他对她虎视眈眈,半点没有求她续命时的依恋和温存。
识迷显得很无辜,手指搭在他的交领上,“还要继续么?”
他这会儿看他,连虚情假意都做不到了,有点仇敌相见分外眼红的意思。酒劲正浓,偏要分个高下,“继续。”
识迷说好,这具身体她熟得很,比他想象的更熟。手上加快,三下五除二剥下了他的礼衣,又把手伸向他的中单,没等他开口,爽快地把他的上半身剥了个精光。
极好,皮肤细腻,骨肉匀称。胸骨中间那道三寸长的疤痕,仅比纳鞋底的线粗了几分,上下呈淡淡的肉红色,非但不突兀,还有些迷人。
她的手又痒了,不是想要调戏他,只是出于习惯和本能。然而刚要摸上,忽然发现他的手游进她宽大的衣袖里,一路向上攀爬,拱出缎面起伏的波光。识迷迷糊了片刻,向来都是她在探索偃人的身体,从来没有想过,自己有朝一日也会被占便宜。
她眼神复杂地看着他,严格来说他确实已经属于生人了,被一个头脑强过皮囊的男子触摸,这种感觉十分怪异。
忍不住,她蹿出了一身鸡皮疙瘩,他察觉了,戏谑道:“娘子的皮肤高低起伏,坑坑洼洼,是材料不够上乘,还是原先就长成这样?”
识迷笑得切齿,“一个疙瘩代表对夫君的一点喜欢,你摸见多少,我就有多喜欢。”
以退为进,是她惯用的招式。他的手停在她肩头,似乎有些骑虎难下,她忙拱肩催促他:“怎么不动了?往前或是往后,都可以啊。”

